整个劳务市场的人都在忙自己的事情,或打瞌睡捉虱子,或双手jiao叠于tou下闲聊,都没人看过来一眼。
郑如谦实在无奈,清了清嗓子dao,“这里招请chang工,可有人愿意签十年chang契?到期续契还是解契都随意,不强求。”
chang工?
劳务市场的百姓们目光lou出稀奇,很快嗤之以鼻。
在他们眼里,十年的chang工无异于直接卖shen为nu,相比较起来,还是短工更自在轻松。
郑如谦又喊了遍,还是无人搭理。
就在他已经接受白跑一趟,准备拉着妹妹离去的时候,有个高大的shen影站起来,“我去。”
“十年的chang契,月银怎么说?”男人大步走来,shen后还跟着个稍小些的少年。
俩人站一起像兄弟,但仔细瞧起来,又能感觉到chang相的不同。
男人chang相魁梧端庄,是妥妥的成年壮汉。
稍小些的少年却格外普通……五官正常,脸型正常,偏偏凑到一起就让人记不住chang什么样。
姜笙还在好奇地打量人。
郑如谦已经拿出提前准备的腹稿,“我雇的chang工不出苦力,但是要四chu1奔波,地方不确定,一年给五两银,来年酌情增chang。”
五两银!
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停歇,每天也有十多文的收入,关键不出苦力,比不稳定的短工强多了已修。
郑如谦话音刚落,就有十几个短工双眼明亮,凑上前来想要mao遂自荐。
但郑如谦摇tou拒绝,只看向魁梧的男人。
男人没有犹豫,指着shen后的少年dao,“我没有别的要求,就是希望能带着弟弟一起,东家放心,他什么活都能干,打ma车也是一把好手。”
郑如谦思忖片刻同意了,将两人带去衙门签契过明路,并带回二进小院。
与此同时。
小院里,姜三姜四也送回来调查的结果。
朱志胆子很大,养的外室就在朱家不远chu1,拐个弯的巷子里。
也正因为距离太近,朱家人并未察觉异常,只当他喜欢在家附近liu连徘徊。
外室生了chang子也是真的,姜三跟踪的时候还听到,朱志许诺外室,会把chang子视zuo继承人培养,将来继承他的一切。
这已经侵犯了大渝王朝的律法,按照当朝规定,庶子女永远不可越过嫡子女。
“朱志想zuo官就不敢重庶轻嫡,将庶子定为继承人。”chang宴右手三gen手指敲击桌面,“除非……他没有嫡子。”
许默与温知允一阵恶寒。
朱志这人太过虚伪,让朱家张罗着为他求娶名门闺秀,私下里却豢养外室,还没将闺秀娶进门,就已经想好让别人绝嗣。
于情于理,他们都该将这件事情暴lou出来,既撕毁朱志的虚伪嘴脸,也能挽救一位名门闺秀。
可怎么撕毁是个关键。
世家的能量超乎普通百姓的想象,贸然动手只会揪起萝卜带出泥,从许默到姜笙谁都跑不了。
想必这也是朱思桓没有亲自动手的原因。
“借力打力是最好的,但丰京我们连个相熟的世家都没有。”chang宴shenxi一口气,“只能尽量找点外人和乞儿来zuo,还得隐藏shen份,避免牵连到咱们。”
他话音刚落,郑如谦和姜笙带着兄弟俩走进来。
前面的魁梧男人倒没什么,当看见后tou的少年时,chang宴的眼睛亮了。
一个chang相很普通,普通到丢人群里溅不起任何水花的chang相,比什么伪装都好用。
当得知这两位是郑如谦新雇的chang工时,chang宴更是掩盖不住欣喜。
把郑如谦吓了一tiao,“小五这是怎么啦?脑袋瓜子用太多,傻了吗?”
chang宴失笑,目光炯炯地盯着两人。
经过短暂的介绍后,两个人的履历被搞清楚。
他们并不是亲兄弟,而是同村的百姓,年chang些的叫高大万,年幼些的叫高严,相约来丰京干活赚钱,却差点被骗到城东签了卖shen契。
“虽然十年很chang,但跟卖shen契还是有区别的。”高大万老实dao,“我们初来乍到,在劳务市场连短工都接不到,再不找个赚钱的活就要饿死了。”
“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家乡?”姜笙纳闷。
如果她在丰京混不下去了,肯定ma上收拾包裹回斜yang县,回十里铺村,讨口饭也不至于饿死。
高大万的脸上有点尴尬。
还是高严小声dao,“我们要赡养父母,还要娶媳妇,当然不能灰tou土脸回家乡。”
无父无母的liu浪儿当然可以讨口饭活着。
但有父母有家ting的人,就有了责任,肩上存在重担。
姜笙似懂非懂地点tou。
一旁chang宴从怀中取出两块碎银,“帮我zuo一件事,这二两银子就是你们的。”
高大万和高严同时瞪圆了眼睛。
东家给五两一年就已经算得上高价,没想到这位出手更大方,一件事就是二两。
“会很难吗?”高严尚且有些嘀咕。
高大万已经激动到不行,“无论多难,都为东家赴汤蹈火。”
chang宴和许默同时翘起嘴角。
事情当然不难,只需要让高严换上朱家小厮的衣裳,主动约名门闺秀在永安巷相见。
永安巷就是朱志豢养外室的地方,正正好在拐角第一家,非常好辨认。
gen据姜四的观察,朱志每天傍晚都要去一趟永安巷,于天色ca黑回朱府,对外宣称是与友人yin诗作对,实际却是佳人在怀。
名门闺秀虽然疑惑,但来送信的是朱家小厮,地点又格外确切,已经与朱志jiao换过庚帖的她,于情于理都会相见。
高严给的时间是傍晚稍后些,刚好是朱志进了永安巷温存到一半的时间,名门闺秀在拐角等待,约莫等到烦躁的时候,朱志差不多该从永安巷里出来了。
被豢养的外室有个习惯,就是喜欢挽着朱志,依依不舍到巷口再离去。
烦躁的名门闺秀扭tou,看见未婚夫婿被丰腴妇人挽着手,送到巷口还要耳鬓厮磨,天大的修养也要破裂。
“朱志!”ma车里的人怒火中烧,气愤地tiao下车辕,“你在干什么!旁边的人是谁!”
郑如谦实在无奈,清了清嗓子dao,“这里招请chang工,可有人愿意签十年chang契?到期续契还是解契都随意,不强求。”
chang工?
劳务市场的百姓们目光lou出稀奇,很快嗤之以鼻。
在他们眼里,十年的chang工无异于直接卖shen为nu,相比较起来,还是短工更自在轻松。
郑如谦又喊了遍,还是无人搭理。
就在他已经接受白跑一趟,准备拉着妹妹离去的时候,有个高大的shen影站起来,“我去。”
“十年的chang契,月银怎么说?”男人大步走来,shen后还跟着个稍小些的少年。
俩人站一起像兄弟,但仔细瞧起来,又能感觉到chang相的不同。
男人chang相魁梧端庄,是妥妥的成年壮汉。
稍小些的少年却格外普通……五官正常,脸型正常,偏偏凑到一起就让人记不住chang什么样。
姜笙还在好奇地打量人。
郑如谦已经拿出提前准备的腹稿,“我雇的chang工不出苦力,但是要四chu1奔波,地方不确定,一年给五两银,来年酌情增chang。”
五两银!
就算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不停歇,每天也有十多文的收入,关键不出苦力,比不稳定的短工强多了已修。
郑如谦话音刚落,就有十几个短工双眼明亮,凑上前来想要mao遂自荐。
但郑如谦摇tou拒绝,只看向魁梧的男人。
男人没有犹豫,指着shen后的少年dao,“我没有别的要求,就是希望能带着弟弟一起,东家放心,他什么活都能干,打ma车也是一把好手。”
郑如谦思忖片刻同意了,将两人带去衙门签契过明路,并带回二进小院。
与此同时。
小院里,姜三姜四也送回来调查的结果。
朱志胆子很大,养的外室就在朱家不远chu1,拐个弯的巷子里。
也正因为距离太近,朱家人并未察觉异常,只当他喜欢在家附近liu连徘徊。
外室生了chang子也是真的,姜三跟踪的时候还听到,朱志许诺外室,会把chang子视zuo继承人培养,将来继承他的一切。
这已经侵犯了大渝王朝的律法,按照当朝规定,庶子女永远不可越过嫡子女。
“朱志想zuo官就不敢重庶轻嫡,将庶子定为继承人。”chang宴右手三gen手指敲击桌面,“除非……他没有嫡子。”
许默与温知允一阵恶寒。
朱志这人太过虚伪,让朱家张罗着为他求娶名门闺秀,私下里却豢养外室,还没将闺秀娶进门,就已经想好让别人绝嗣。
于情于理,他们都该将这件事情暴lou出来,既撕毁朱志的虚伪嘴脸,也能挽救一位名门闺秀。
可怎么撕毁是个关键。
世家的能量超乎普通百姓的想象,贸然动手只会揪起萝卜带出泥,从许默到姜笙谁都跑不了。
想必这也是朱思桓没有亲自动手的原因。
“借力打力是最好的,但丰京我们连个相熟的世家都没有。”chang宴shenxi一口气,“只能尽量找点外人和乞儿来zuo,还得隐藏shen份,避免牵连到咱们。”
他话音刚落,郑如谦和姜笙带着兄弟俩走进来。
前面的魁梧男人倒没什么,当看见后tou的少年时,chang宴的眼睛亮了。
一个chang相很普通,普通到丢人群里溅不起任何水花的chang相,比什么伪装都好用。
当得知这两位是郑如谦新雇的chang工时,chang宴更是掩盖不住欣喜。
把郑如谦吓了一tiao,“小五这是怎么啦?脑袋瓜子用太多,傻了吗?”
chang宴失笑,目光炯炯地盯着两人。
经过短暂的介绍后,两个人的履历被搞清楚。
他们并不是亲兄弟,而是同村的百姓,年chang些的叫高大万,年幼些的叫高严,相约来丰京干活赚钱,却差点被骗到城东签了卖shen契。
“虽然十年很chang,但跟卖shen契还是有区别的。”高大万老实dao,“我们初来乍到,在劳务市场连短工都接不到,再不找个赚钱的活就要饿死了。”
“那你们为什么不回家乡?”姜笙纳闷。
如果她在丰京混不下去了,肯定ma上收拾包裹回斜yang县,回十里铺村,讨口饭也不至于饿死。
高大万的脸上有点尴尬。
还是高严小声dao,“我们要赡养父母,还要娶媳妇,当然不能灰tou土脸回家乡。”
无父无母的liu浪儿当然可以讨口饭活着。
但有父母有家ting的人,就有了责任,肩上存在重担。
姜笙似懂非懂地点tou。
一旁chang宴从怀中取出两块碎银,“帮我zuo一件事,这二两银子就是你们的。”
高大万和高严同时瞪圆了眼睛。
东家给五两一年就已经算得上高价,没想到这位出手更大方,一件事就是二两。
“会很难吗?”高严尚且有些嘀咕。
高大万已经激动到不行,“无论多难,都为东家赴汤蹈火。”
chang宴和许默同时翘起嘴角。
事情当然不难,只需要让高严换上朱家小厮的衣裳,主动约名门闺秀在永安巷相见。
永安巷就是朱志豢养外室的地方,正正好在拐角第一家,非常好辨认。
gen据姜四的观察,朱志每天傍晚都要去一趟永安巷,于天色ca黑回朱府,对外宣称是与友人yin诗作对,实际却是佳人在怀。
名门闺秀虽然疑惑,但来送信的是朱家小厮,地点又格外确切,已经与朱志jiao换过庚帖的她,于情于理都会相见。
高严给的时间是傍晚稍后些,刚好是朱志进了永安巷温存到一半的时间,名门闺秀在拐角等待,约莫等到烦躁的时候,朱志差不多该从永安巷里出来了。
被豢养的外室有个习惯,就是喜欢挽着朱志,依依不舍到巷口再离去。
烦躁的名门闺秀扭tou,看见未婚夫婿被丰腴妇人挽着手,送到巷口还要耳鬓厮磨,天大的修养也要破裂。
“朱志!”ma车里的人怒火中烧,气愤地tiao下车辕,“你在干什么!旁边的人是谁!”